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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注水處理,化工原料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7-13
毒性
聚丙烯酰胺自身及其水解體沒有毒性,聚丙烯酰胺的毒性來自其殘留單體丙烯酰胺(AM)。丙烯酰胺為神經性
聚丙烯酰胺
聚丙烯酰胺
致毒劑,對神經體系有損傷作用,中毒后表性出肌體乏力,活動失調等癥狀。因此世界衛(wèi)生部分均有章程聚丙烯酰胺產業(yè)產物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,通常為0.5%—0.05%。聚丙烯酰胺用于產業(yè)和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理方面時,通常應許丙烯酰胺含量0.2%下面,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,丙烯酰胺含量需在0.05%下面。
對于聚丙烯酰胺的毒性,某些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的狀況就復雜得多,這是因為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引入的氨基類等基團,其毒性往往數十至數百倍地高于陰離子型和非離子型,他們的慢性毒性正進一步研討中。
實情上,對于PAM的毒性早在1965年美國道化學公司McCollister等人就曾做了一份對于AM類聚合物的毒理學研討匯報,他們對老鼠和狗進行了一次口服和兩年連續(xù)口服試驗,后果表明,縱使飼喂5-10%濃度的高聚物也未發(fā)現有任何影響。日本有人曾用代表性的三類PAM進行老鼠試驗,其后果(LD50(大鼠一次口服)):HPAM在5000mg/kg以上;NPAM在6000 mg/kg以上;CPAM在5800 mg/kg以上。標注:【毒性分級(LD50(大鼠一次口服)):<50mg/kg為劇毒、高毒;50-4500mg/kg為低度、中毒;>4500基本無毒】。
國際健康衛(wèi)生組織1985年出世的聚丙烯酰胺準則指出:聚丙烯酰胺中殘留丙烯酰胺量管制在0.05%下面并管制用量時,處理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.25ug/L,符合大無數國度的飲用水準則。PAM商品早已被美國環(huán)境保護局或食物、藥品處理局批準,可用于飲用水、糖汁清亮、生果、蔬菜洗刷等界限。PAM無毒,但PAM的原料單體AM則是有毒性的,越發(fā)是對哺乳動物的神經有侵害,因此,歐美國度包含我都城對食等級PAM中的殘余單體AM含量有其嚴格要求,通常要求低于0.05%,使用的對照大劑量也是有限制的,但在廢水的處理、污泥脫水等界限里的使用,工作職員沒有必要憂慮PAM的毒性(殘單體)對人體的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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